汕头拼团购房144群(194)
  • 浅浅:这个楼盘到底好不好?
  • 雪花飘飘:好的呢。
  • 零:这个楼盘周边环境设施怎么样?
  • 英雄:我去看过,很齐全。
  • 牛转乾坤:这个楼盘价格波动大么?
  • 日记本:这个楼盘性价比高。
  • 回忆:我建议你们去楼盘看看。
  • 大头:也可以直接咨询置业管家。
  • 吃了么:什么时候大家一起去看看啊。
  • 蓝天:上周我已经签合同了。
180人申请入群

汕头市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意见日前出台

发布时间: 2016-11-15 11:13:18

来源: 汕头特区晚报

分类: 其他楼讯

142次浏览


为加强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我市日前制定出台《汕头市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意见》,该办法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10月1日止。

统一管理机构应组建志愿消防队

《意见》明确,业主是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人,物业使用人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责任。高层民用建筑共用部分消防安全由全体业主共同负责,高层民用建筑专有部分消防安全由相关业主各自负责。同一高层民用建筑有两个以上业主、使用人的,业主、使用人应当确立消防安全管理单位或者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以下称统一管理机构)负责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工作,实行统一管理。业主、使用人应当支持、协助和监督统一管理机构的工作。统一管理机构确立前,建设单位应当根据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纳入前期物业管理的内容。对未委托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物业管理的高层民用建筑,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督促、协助业主、使用人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统一管理机构应当组织成立志愿消防队伍,根据高层民用建筑的特点和使用情况,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年至少组织1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业主、使用人应当配合并积极参加。

共用消防设施发生故障应及时维修

《意见》提出,高层民用建筑的消防车通道、防火间距、消防救援场地应当设置禁止占用的标识。划定、设置停车泊位、设施时,不得妨碍消防车通行。不得在消防车通道出入口设置固定隔离桩等设施。高层民用建筑外墙装饰装修、建筑屋面使用以及广告牌的设置,不得影响防火、逃生和灭火救援。高层民用建筑的共用消防设施发生故障或者损坏的,统一管理机构应当及时组织维修。因建筑改造、设备检修等情况需要临时停用消防设施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消防安全,并及时告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维修、更新、改造和共用部位火灾隐患整改的费用,在建筑保修期内由建设单位承担;保修期满后,除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依法或者约定由物业服务费用支出的外,其他费用可以纳入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开支范围;无专项维修资金或者专项维修资金不足的,由相关业主按照约定承担,无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各自专有部分建筑面积所占比例承担。费用支出情况应当向业主、使用人公示。

据了解,本意见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已投入使用的高层民用建筑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违反本意见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汕头经济特区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公安部相关规章进行处罚。

相关推荐:汕头房价  汕头二手房

责任编辑: liangchunmei

团购报名

最新楼讯
楼盘导购更多>>
购房指南更多>>
小编推荐
订阅楼市楼讯